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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福利措施:
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以上為員工酬勞。109年5月29日股東會通過配發本公司108年度支付員工現金酬勞,108年度員工酬勞(現金)佔個體財報稅前淨利1.3%。
ø依營運情況發放業績獎金。
【回饋員工經營成果】 發放員工年金
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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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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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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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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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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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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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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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7,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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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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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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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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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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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婚喪、公傷、住院等慰問補助、三節禮金及禮品、勞動節之獎金發放。
ø辦理勞保、健保及相關眷保事宜。
ø員工餐廳、制服。
ø團體壽險與意外險。
ø社團補助。
ø員工旅遊補助。
ø發放員工生日禮金。
ø年終尾牙、部門聚餐及摸彩。
進修、訓練措施:
固定排定訓練課程,提供專業人員專職訓練與進修。

退休制度: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定員工退休辦法,組成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依每月薪資總額一定比率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儲存於台灣銀行退休金專戶中,以充作未來支付職工退休準備金之用。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自94年7月1日起,每月按不低於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本公司有關勞資關係之一切規定措施,均依相關法令,實施情形良好。
勞資協議情形:
本公司屬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一切運作皆依勞動基準法為遵循基準,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任何發生勞資糾紛。
溝通管道:
ø本公司提供員工專區信箱,溝通管道暢通。
董事長室特別助理 黃世鐘
電話:(07)6116616分機211
email:
ø本公司平湖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浙江省集體合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於2016/08/29與職工代表協商,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